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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全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03 08:30:47 【字体大小: 】 『 返回

5月13日,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漳州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审批,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今年以来,福建能源监管办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工作,在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主动联系企业,进行许可申请一对一证前辅导,帮助服务企业尽快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截至目前,福建能源监管办已向第一批6家国家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单位,颁发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继续立足改革大局,认真履职,做好服务。持续跟踪第二批、第三批国家试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