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福建省能源行业信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国家能源局《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根据福建省能源构成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福建能源监管办成立了福建省能源行业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能源行业信用监管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由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能源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的成立将进一步推进我省能源行业信用监管工作,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